关于开展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内教技函〔2008〕12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近年来,我区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初步形成了以国家部委重点实验室、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校级重点实验室、校企共建实验室为主体,多层次、多学科的高校创新平台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对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的管理,我厅经研究,拟对全区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8年6月下旬—7月下旬。
二、检查对象
稀土材料重点实验室(内蒙古大学)、工业催化重点实验室(内蒙古工业大学)、机电控制重点实验室(内蒙古工业大学)、蒙医药研发工程中心(内蒙古民族大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重点实验室(内蒙古农业大学)、分子生物学(内蒙古医学院)、冶金工程重点实验室(内蒙古科技大学)、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重点实验室(内蒙古师范大学)
三、检查程序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各高校对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自查基础上,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高校科技管理人员组成检查组,到校听取实验室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检查有关资料档案和进行现场勘察。
四、提交材料
1.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全面总结。包括基本建设和科研投入情况、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重点实验室一览表(见附件1);
3.工程研究中心一览表(见附件2)。
请各高校务于6月20日前将以上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送我厅科学技术处,检查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倪培霖、马跃东、刘相飞
联系电话:0471-6203751、6203752
电子邮箱:nmg_myd@126.com
附件1、重点实验室一览表
附件2、工程研究中心一览表
二○○八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教育 高等学校 实验室 检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