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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乔旺;编辑:白托娅、王彦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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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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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8-18 文字:教育厅科技处 摄影:本站原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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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教技函〔2008〕21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自治区
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现将2008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08年设立的科研项目分为以下4类:
(一)产学研结合专项;
(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攻关项目;
(三)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四)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项目资助额度:高校产学研结合专项(共设立5个左右)每个项目不超过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攻关项目(共设立5个左右)每个项目不超过16万元、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每个4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每个2万元,上述资助经费由教育厅和项目依托学校各承担50%,同时,设立部分自筹经费项目。
超额申报资助经费或不承诺配套经费者,我厅将不予受理项目的申报。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产学研结合专项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攻关项目为本年度新设项目。产学研结合专项主要资助符合自治区重大科技计划和产业发展战略、立足解决制约自治区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难题的研究项目,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研究方向,自行拟定研究课题。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攻关项目主要资助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以上两个项目申报条件如下:
1、有创新的学术思想,科学、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能针对关健科学技术问题和重大理论实践问题组织多学科专家教授合作开展交叉综合研究;
2、有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一支学术思想活跃、科研业绩优秀、团结协作、结构合理的科学研究团队,并保障有足够时间开展项目研究工作;
3、具有良好的研究条件和前期研究基础,能充分利用现有的研究基地和工作基础开展研究工作;
4、项目第一、二主持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并具有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
5、承担省部级课题尚未结题者,一般不予受理项目的申报。
6、对产业化前景良好的产学研结合项目和研究成果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攻关项目,将优先立项;
7、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联合申报。
(二)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不设项目申报指南,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学校学科发展和科研实际,自行拟定研究课题,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三、申报和评审办法
(一)项目申报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各高校要组织专家评审筛选上报,本科院校不超过10个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不超过5个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和超额申报的项目。
(二)各类项目分别独立评审,择优立项。一般项目的评审采取匿名方式进行,项目申请书设计为A、B两个表格,B表为匿名评审表,填报B表时一律不得出现申请者有关信息。
(三)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组织申请者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3、4),审核后报送我厅。报送申报材料包括:
1、产学研结合专项《申请书》、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攻关项目《申请书》各一式5份;一般项目《申请书》A表1份,B表一式5份。各类项目《申请书》统一用A4纸打印;
2、《2008年度申报项目一览表》(见附件5)1份并加盖学校公章;
3、以上材料电子版。
四、申报时间
受理一般项目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9月15日,产学研结合专项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攻关项目的截止日期为9月20日。望各高校审核后,准时报送申报材料。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昭乌达路27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科学技术处,邮编010010
联系人:倪培霖、马跃东、刘相飞;联系电话:0471-6203751、6203752(传真)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东楼311
电子邮箱:nmg_myd@126.com或nmg_lxf@126.com
附件1.2008年项目文科课题指南.doc 附件2.产学研专项申请书.doc 附件3.哲学社会科学攻关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4 .一般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5.2008年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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